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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白蛋白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哪些人群需要使用人血白蛋白,怎么使用? 1.脓毒症:在脓毒症的部分情况下可使用,如脓毒性休克、接受大量晶体液或合并肝硬化; 2.创伤性休克:在创伤性休克的部分情况下可使用,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不能耐受大量晶体液; 3.失血性休克:在出血性休克的部分情况下可使用,如出血控制并在晶体液复苏后仍不能维持有效血容量或伴有显著的低白蛋白血症(≤30g/L)。 用法用量:以上适应证可使用5%、2 0%、25%的人血白蛋白,有证据显示20%的人血白蛋白对脓毒性休克患者更有效;初始12.5~25 g,可15~30 min重复使用,每日剂量不超过2g/kg。 4.创伤性脑损伤:相比晶体液,20%~25%的人血白蛋白可能降低重度创伤性脑损伤的死亡率,可使用。 而4%或5%的人血白蛋白可能导致创伤性脑损伤死亡率升高,需避免使用。 5.烧伤:在特定情况下可使用,如重度烧伤、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使用大量晶体液等。 用法用量:烧伤后前24h,初始可使用5%的人血白蛋白25g,每日剂量不超过2g/kg;烧伤后24h后,可使用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每日剂量不超过2g/kg。 6.显著的低白蛋白血症(≤30g/L)部分患者在血浆白蛋白低于特定水平时使用人血白蛋白可获益,可根据具体病情启动治疗,如白蛋白≤30g/L的间歇性血液透析、机械通气、急性胰腺炎、腹部大手术、心脏外科手术、胃肠道出血,以及白蛋白≤25g/L的肾病等。 用法用量: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用于围手术期低白蛋白血症一般用量50~75g,因感染导致的低白蛋白血症一般用量50~100g。而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避免使用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在合并显著的低白蛋白血症时,若无禁忌证可考虑使用5%的人血白蛋白。 7.肝硬化合并肌肉痉挛 无其他治疗药物时可选用。 用法用量: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25g(每周1次,持续4周) 8.肝硬化合并低钠血症 对于标准措施无应答的重度低钠血症,特别是对于有低钠血症相关症状或等待肝移植的患者,人血白蛋白可以作为药物选择之一。 用法用量: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25g(每周1次,持续4周) 9.肝移植围手术期 可在血浆白蛋白<25g/L时用于肝移植术后控制腹水和外周水肿,补充腹腔积液的丢失。 用法用量: (25g/L-实际血浆白蛋白浓度)×体重(kg)×0.8 10.肾病导致的水肿 特定情况下可使用,如单用或联合使用最大剂量静脉注射利尿剂无效、血浆白蛋白<25g/L的利尿剂耐药患者。对于肾病患者,大多数给药的人血白蛋白将迅速通过尿液排出,对血浆白蛋白水平的任何影响是短暂的。 用法用量:使用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初始25g,静脉注射7~10d,循环利尿剂10d(在静脉循环利尿剂用药前30~60 min给予25~50g人血白蛋白,血管内容量扩张的最大效果)。 11.急性胰腺炎 特定情况下可使用,如合并显著的低白蛋白血症(30g/L)。 用法用量:感染导致的低白蛋白血症一般用量50~100 g,1周内用量超过100g可能更加获益。 1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当甘露醇和高渗盐等措施治疗效果不佳时可考虑联合使用。 用法用量:需避免选用4%或5%的人血白蛋白。 13.蛛网膜下腔出血 人血白蛋白用于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可降低迟发性脑缺血和低钠血症的发生率。 14.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特定情况下可使用,如合并脓毒症或低白蛋白血症(30g/L)。 用法用量:使用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25g,必要时可每8h一次,连续用药3d,通常与利尿剂合用。 15.特殊类型透析的辅助治疗 特定情况下可使用,如合并显著的低白蛋白血症(30g/L)。 用法用量: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根据需要每15min使用12.5~25g,以保持收缩压高于90mmHg。 16.心肺分流的辅助治疗 特定情况下可使用,如接受非泵心脏手术合并血浆白蛋白<40g/L时。 用法用量:可使用5%的人血白蛋白初始剂量25g。 17.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当其他治疗措施无效或不能耐受时,人血白蛋白可用于中、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用法用量: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50~100g静脉注射超过4h,根据需要每隔4~12 h重复一次,或10~50g作为单次输注。 18.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当血清胆红素水平接近换血值,且血浆白蛋白水平<25g/L的新生儿,可补充人血白蛋白1g/kg;若血浆白蛋白水平正常,则可不额外补充人血白蛋白。 用法用量:20%或25%的人血白蛋白,用量1g/kg,换血前1h或期间应用。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分享,并不代表本账号同意其描述和观点,如需治疗请听从专业指导,如转载稿、图片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与我们联系删除。 |